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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溪县被认定为“江西省园林县城”

2015-01-16 11:30:40.0 出处:萍乡市政府网

发布日期: 2015年01月15日   来源: 芦溪县住建局  
  经省住建厅、省林业厅、省环保厅专家对我县的考核验收,省政府同意,2015年1月6日,芦溪县被认定为“江西省园林县城”。我县于2010年5月全面启动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。近年来,县委、县政府切实加强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领导,加大对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的投入,共投入绿化资金862万元。由于领导重视,措施到位,经过全县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,创园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。截止2013年,我县绿地率达40.18%,绿化覆盖率达37.2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.11平方米,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。

相关链接:http://www.pingxiang.gov.cn/zwgk/zwxw/xqdt/201501/t20150115_135309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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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况

      芦溪县位于江西省西部,为省辖市萍乡的东大门,东与宜春市袁州区相交,南与安福县、莲花县接壤,西临萍乡市安源区、湘东区,北靠上栗县。面积960平方公里,辖芦溪、上埠、宣风、南坑、银河5镇及长丰、新泉、张佳坊、源南4乡,共有人口30万。“袁水东奔彭蠡浪,萍川西注洞庭波。”“袁水”与“萍水”为萍乡分流湘赣两江的两大水系。...>>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