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--诚信聚焦

芦溪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

2015-02-12 10:01:24.0 出处:芦溪县政府网

     高安市病死猪案件曝光后,芦溪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,坚决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省、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,立即下发文件、召开会议、强化宣传,迅速组织农业、畜牧兽医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商务等部门加强排查、联合执法,保持对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销售各环节病死猪及猪肉产品违法的高压严打态势,产生了很好的震慑作用。

 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制定应急预案

  2014年12月31日县政府办下发了《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芦府办字[2014]136号);2015年1月5日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,部署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,成立了芦溪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应急指挥机构,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世燕为指挥长、分管副县长李保华为副指挥长、县畜牧水产局局长、县商务局副局长、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、县公安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为成员的应急指挥小组,制定了应急预案。2014年12月29日,县农业局召开有各乡镇分管领导、县畜牧水产局全体人员和各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站长参加的会议,全面部署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。

  二、注重宣传引导,强化责任落实。

  2015年1月5日-15日芦溪电视台播出滚动字幕,宣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、法律法规、公布举报电话,各乡(镇)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、悬挂宣传横幅40余幅、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、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,向广大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经营单位或个人,广泛宣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法规、技术知识,提高生产经营者处理病死猪的自觉性,严格落实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经营、运输等单位和个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;按照乡(镇)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的要求,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责任。

  三、迅速行动,全面排查。

  2014年12月28日至今,芦溪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迅速组织各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、检疫站对辖区内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经营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展开“拉网式”排查,目前,全县对所有的村、场、户全面开展了一次排查,排查生猪10余万头,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05头。基层畜牧兽医站每天凌晨3点安排专人进驻全县21个生猪屠宰场点及12个农贸市场进行排查,排查生猪1725头。

  四、联合执法,营造态势

  2015年元月7日到现在,连续4周,每周组织农业、畜牧兽医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商务等部门20余人对全县30余家生猪屠宰点、猪肉销售农贸市场和超市及加工作坊等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;查进屠宰场点的生猪是否有产地检疫证和佩戴耳标,是否有染疫猪、病死猪;查农贸市场、超市、加工作坊的猪肉产品是否经过检疫、盖有检疫验讫印章,是否存在加工、销售染疫病死猪肉现象;同时向管理服务相对人及消费者发放《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单》、《生猪运输户需知》、《生猪经纪人需知》、《动物检疫部门温馨提示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;虽未发现屠宰、加工、销售染疫病死猪及猪肉产品现象,但产生了很好的威慑作用。

  五、乘胜追击、除恶务尽

  今后,特别是从现在起到春节期间,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,加强巡查监管,强化检疫检验,积极开展联合执法,努力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长效机制,始终保持对病死猪及其产品违法的高压严打态势,让违法人员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,使他们不敢、不能、不愿违法,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。

分享到:

您还没有登录,请 登录后再评论!  注册认证

评论

文字最少20字,最多4000字。

*验 证 码: 点击刷新 看不清?换一张!
 

   
>>更多

概况

      芦溪县位于江西省西部,为省辖市萍乡的东大门,东与宜春市袁州区相交,南与安福县、莲花县接壤,西临萍乡市安源区、湘东区,北靠上栗县。面积960平方公里,辖芦溪、上埠、宣风、南坑、银河5镇及长丰、新泉、张佳坊、源南4乡,共有人口30万。“袁水东奔彭蠡浪,萍川西注洞庭波。”“袁水”与“萍水”为萍乡分流湘赣两江的两大水系。...>>更多